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-戴卡兴龙
发布日期:2019-05-05作者:工业集团1 总则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
《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冀环科技函[2019]156号。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 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杨小禹
公司地址: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15号
生产规模:铝合金轮毂380万只
联系人:刘全战
联系方式:0335-7078735 13733352615
3.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原料名称 年用量 单位
油漆 178 吨
乳化液 78.5 吨
机油 46.7 吨
3.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
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018年监测排放浓度 2018年度排放量
颗粒物 50 mg/m3 / /
颗粒物 20mg/m3 / /
SO2 400mg/m3 4 mg/m3 4.88t/a
NOx 400mg/m3 19.6mg/m3 17.6t/a
PH值 6-9 7.37-7.39 /
COD 450mg/L 105mg/L 2.6t/a
氨氮 36mg/L 5.103mg/L 0.126t/a
悬浮物 180mg/L / /
3.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,然后转移给有资质的单位(徐山口)处置。
3.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(2019年版),并在开发区环保局备案。
我公司将在2019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8年度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
2019年5月5日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 依据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;
《关于公布河北省2019年度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冀环科技函[2019]156号。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 基础信息
公司名称: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杨小禹
公司地址: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15号
生产规模:铝合金轮毂380万只
联系人:刘全战
联系方式:0335-7078735 13733352615
3.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原料名称 年用量 单位
油漆 178 吨
乳化液 78.5 吨
机油 46.7 吨
3.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
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2018年监测排放浓度 2018年度排放量
颗粒物 50 mg/m3 / /
颗粒物 20mg/m3 / /
SO2 400mg/m3 4 mg/m3 4.88t/a
NOx 400mg/m3 19.6mg/m3 17.6t/a
PH值 6-9 7.37-7.39 /
COD 450mg/L 105mg/L 2.6t/a
氨氮 36mg/L 5.103mg/L 0.126t/a
悬浮物 180mg/L / /
3.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,然后转移给有资质的单位(徐山口)处置。
3.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(2019年版),并在开发区环保局备案。
我公司将在2019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2018年度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秦皇岛戴卡兴龙轮毂有限公司
2019年5月5日